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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4 00:22:03阅读: 次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对重中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冒黑烟及无牌无证燃油三轮车、摩托车进行禁限行管控。
注意!运城又一地发布限行通告!
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城区大型货车禁行的通告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对重中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冒黑烟及无牌无证燃油三轮车、摩托车进行禁限行管控。
一、限行区域:
1、华泰路以西
2、西矿路以东
3、G522线以南
4、工业街以北
二、限行时段:
1、冒黑烟及环保不达标车辆全天24小时限行。
2、民生保障车辆通行时间为22时至次日6时。
三、特殊车辆通行规定
1、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气象监察车辆、邮政及救援、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受限制的车辆不受限行规定。
2、运送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县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和为县域企业运输原料、产品的车辆,可到交管12123申请办理电子通行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1、黄标车、冒黑烟机动车辆在主城区或在县城建成区上路行驶的;
2、冒黑烟、渣土车、中重型柴油货车等闯禁令、伪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
3、渣土车未采取盖蓬布、厢式运输等密闭措施;
4、柴油货车排放不达标和散装物料车抛洒;
5、不清洗车身、轮胎带泥、易抛洒扬尘的货运车辆;
6、非道路机械车辆上道路行驶等;
7、其它环保未达标车辆。
对以上违法行为,扣留整改,并联合环保、交通部门依法处罚。
五、法律责任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对违反限行规定、未办理通行手续驶入限行区域以及未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2年6月17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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