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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2 12:22:02阅读: 次
12月8日下午,我市召开城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图文)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
12月8日下午,我市召开城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翟化夫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据悉,自2006年9月份以来,我市在市区重点管理区内共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近百次,普查养犬户8800户,免疫犬类7300条次,下发犬类饲养登记表11160份,办理养犬证1131个,查处养犬扰民案件17起,查处犬类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570余人次,查处犬类非法交易人员64人次,注射人用狂犬疫苗1100人次。
翟化夫充分肯定了我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提出要求。
他要求,一要根据《许昌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养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养犬管理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养犬管理工作的考核排名机制,力争管住、管好。
三要突出重点,搞好专项整治。近期立即开展一次大型犬、烈性犬、流浪犬的禁养行动,凡是养有大型犬、烈性犬的,由公安部门书面通知养犬户,限期将其转移到重点管理区以外;未如期转移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对街面上的流浪犬,一律予以捕杀。对在广场、游园遛狗的要予以禁止,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四要严格检查考核,实行责任追究。组织专门力量定期不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排名结果在全市创建新闻发布会上进行发布;对工作中推诿扯皮、管理不力,经督察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来源:许昌日报社 20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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