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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2 12:22:02阅读: 次
法律援助门槛一降再降 受益人越来越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这是指我市城乡居民可以在最近的地方、以最短的时间享受到法律援助。据了解,我市法律援助门槛从2009年开始实现“五连降”,目前已经建成覆盖城乡的网络化服务体系,更多百姓享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花钱就可以打官司。
法律援助是司法惠民的重要内容,为了让更多普通百姓享受到这项政策, 2009年,我市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低保线的1.5倍提高到2倍,让更多人可以享受法律援助,同时把土地承包、宅基地、林权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2010年,将相邻权纠纷、产品质量、就业就学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涉及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2011年起将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妇女请求离婚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低保线的2倍调整到农村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城市以最低工资为标准。
2012年,将军人军属维权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对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四级以上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2013年,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统一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
为方便百姓利用法律武器维权,我市相继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1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93个,法律援助联络员3044个,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已经形成,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更加健全,困难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就能享受到专业、周到的援助服务。
由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降低,使更多困难群体受益,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从2009年起,每年增长率均在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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