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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2 00:22:04阅读: 次
8月8日至12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昌刚、刘小刚率领州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永顺、保靖、花垣、凤凰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州人大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8月8日至12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昌刚、刘小刚率领州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永顺、保靖、花垣、凤凰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今年6月22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8县市开展全面自查。
7月29日,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州人民政府及州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四方城遗址、隘门口药王洞遗址、边城镇龙家大院、舒家塘古城堡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检查组指出,领导重视是做好文物工作的前提,资金投入是做好文物工作的关键,人才队伍建设是做好文物工作的保障,开发利用是做好文物工作的重点。
检查组强调,要贯彻实施好文物保护法,必须做到四个提升:一是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自信自觉的水平,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要认识到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二要提升体制机制的保障水平,从工作力度上进一步加强,依法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落实好文物保护经费;三要提升挖掘保护抢救意识,做好保护规划的顶层设计,从保护传承上继续发扬;四要提升建设宣传的力度和速度,加强文物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文物干部队伍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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