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热线:039-24616457
发布日期:2024-01-02 12:22:02阅读: 次
我市将按每千户籍人口1名至1.2名标准配备乡村医生记者昨日从我市卫生计生部门了解到,我市将通过严把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关口,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等办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今后原则上我市会按照每千户籍人口1名至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未来,我市的乡村医生将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全面开展签约服务,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我市的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将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预期需求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户籍人口1名至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我市还将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定,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注册获得执业许可。
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无人执业的村卫生室,可以统筹调剂或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具备执业资格人员在村卫生室执业,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我市各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还将制定出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门诊日志、处方、安全注射、安全用药、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传染病登记等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行为监督检查,督促其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来源:im电竞-www.gszdjx.com